经国家统计局和广东省统计局核定反馈,我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9139元,同比增长10.8%。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173元,同比增长11.6%。扣除物价因素,我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分别增长9.3%、10.1%。
根据城镇私营单位抽样调查,我市2017年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9297元。
深圳市统计局
2018年6月4日
索引号: | 030200-07-2018-03581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8-06-04 | |
名称: | 2017年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8-06-04 | |
主题词: |
经国家统计局和广东省统计局核定反馈,我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9139元,同比增长10.8%。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173元,同比增长11.6%。扣除物价因素,我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分别增长9.3%、10.1%。
根据城镇私营单位抽样调查,我市2017年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9297元。
深圳市统计局
2018年6月4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统计局 联系方式:0755-88120779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2938号
粤ICP备11108261号-2 网站标识码:4403000017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