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统计局和广东省统计局核定反馈,我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9481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57元,同比增长10.8%。扣除物价因素,我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及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分别为8.1%和8.2%。
同时,根据私营单位抽样调查,我市2016年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423元,同比增长3.3%。
深圳市统计局
2017年6月12日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15631/2017-0001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7-06-12 |
名称: | 深圳市2016年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数据公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7-06-12 | |
主题词: |
同时,根据私营单位抽样调查,我市2016年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423元,同比增长3.3%。
深圳市统计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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