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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11-29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布置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自11月15日开始至11月28日结束期间共收到意见3条。主要有行业划分原则、年定报的修订背景和统计法律法规问题。

  问题汇总:

  1.年定报是每年都要修订的吗?频繁修订的话会不会给企业造成负担呢?

  年定报的修订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广东省统计局统计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修订目的是为了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状况,统计局各专业每年都会对企业、各区、街道开展年定报培训会。

  2.深圳市统计局制定的地方统计调查制度会不会与省和国家的统计调查制度有重复?

  根据统计法第十一条规定: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明确分工,互相衔接,不得重复。

  3请问划分行业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1号修改单,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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