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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2019年工作思路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1-15 人工智能朗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切实发挥好统计职能,应统尽统、不做假账,全力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完善统计体制,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实现在“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走在最前列、勇当尖兵,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落细落小落实落具体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在局党组会议、局机关党委会议、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会议学习好,继续落细党建规范化工作,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活动。继续落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组和机关纪委监督重点延伸至关键岗位和个人,多方面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继续落实具体党建业务双融合工作,将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带动“工青妇”发展进步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在业务宣传、舆情应对等领域不断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引导党员干部严格履行政治责任,压实各专业数据生产流程,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树立政府统计优秀形象。继续加强向人大和政协报告通报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加强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工作。

  (二)建设“智慧统计”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造深圳“智慧统计”平台建设,以数据综合应用为目标导向,以数据质量提升为基础,以数据深度融合为重点,打造大数据体系、智能知识体系、新型反馈体系三位一体科学决策体系,实现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的大集中,形成面向深圳市全社会的数据大应用,为市委、市政府复杂环境下多目标决策赋能,全力打造统计服务科学决策的“深圳模式”,为深圳市建设“双一流”新型智慧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以数据质量提升为突破口,丰富数据采集方法和数据来源,实现多元大数据深度融合,建立完整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构建社会管理形态的数据源体系,实现统计大数据全社会的共享和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和机器学习、知识图谱等人工智能技术,建立起科学决策体系,通过体系化的方法解决发展中所面对的体系化的问题,实现大数据面向多目标问题的应用。

  (三)做好我市“四经普”工作。扎实做好正式普查阶段入户登记、数据录入、数据审核等项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普查,确保源头数据流程规范严谨。加强质量控制检查,确保普查数据不重不漏。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开展专题研究及时开发利用“四经普”数据。围绕“四经普”认真组织做好统计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工作,全面及时完成常规统计调查任务。

  (四)严格按方法制度要求做好核算工作。在《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下认真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不断夯实统计数据来源基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研究《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谋划做好现有核算工作机制、核算主体和核算方法改变的应对方案,狠抓“四经普”数据质量,探索推进统计调查从以法人单位为主向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转变,为GDP统一核算和数据衔接打下坚实基础。建立适应统计核算改革的GDP核算与部门统计指标统计联动会议制度,及时监测全市各行业发展情况,不断完善GDP下算一级体制机制,完善GDP分区核算制度。

  (五)加强课题研究推动改革创新。加强课题研究和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研究,进一步做好“三新”统计、R&D支出统计、规下企业创新调查、基本单位方法制度改革创新、服务业生产指数编算、社会性别统计、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等试点任务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新经济统计新动能监测体系,开展新经济增加值及相关领域核算,加强新经济各领域和综合统计监测分析。

  (六)主动承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房屋普查)试点。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市情市力调查,可以彻底摸清人口总量基数和人口结构情况。国家统计局希望我市承接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房屋普查)试点并为国家人口普查方案的制定修订提供经验参考。目前,我局正积极开展该项试点的摸查、选点、调研及协调等前期筹备工作。

  (七)推动区级统计机构设置全覆盖。着力推动区级统计机构单设、配齐人员并明确以下职责:一是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管理,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二是依法保障统计工作所需经费;三是依法审批和管理行政区域内部门设计调查项目;四是依法公布和保管统计资料;五是依法开展统计专业培训和教育;六是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并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八)加强统计分析研究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适应2019年起实施的全国GDP核算“下算一级”改革,发挥统计分析与上沟通、与下连接、平行交流、压力传导的效用,准确反映各区发展水平,推动各区共同致力发展,拟通过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经济形势分析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是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究工作,忠实履行信息、咨询、监督工作职能。二是把分析研究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让数字说话。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数据分析。四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反映情况。五是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经济现象分析,加强经济规律研究。六是不断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研究工作成果的实践应用。

  (九)不断完善统计法治环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坚决反对和制止弄虚作假的统计违法行为。推动《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草案)》出台,进一步完善统计法治工作基础。健全发现和处理统计违法行为制度机制,明确统计执法检查责任,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严格管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面落实“七五”普法,深入组织开展《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意见》《办法》等的宣传宣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