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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2014年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4-02-21 人工智能朗读:

  2014年,我局将围绕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大力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工作开展,扎实开展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确保统计能力、统计质量的双提升,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以及社会各界需求服务。   (一)围绕改革创新谋发展   1.施行经济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评价指标体系。收集实物投资、证券投资、劳务服务、工程服务、会展服务、招商服务、外包服务、个人消费、政府消费、社会捐助等方面指标数据,就我市经济对外辐射作用进行初步测算,并适时对指标体系进行完善。   2.加大重要课题研究力度。一是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合作,共同完成我市社会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课题研究,推动我市社会建设水平上台阶;二是开展R&D国际比较课题研究,就目前主要发达国家和重点城市的R&D状况、研发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国际上促进R&D发展政策和实施效果等问题与我市发展情况进行深入比对。   3.继续探索前海服务业统计制度改革。在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统计制度和前海统计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针对前海现代服务业与香港特区紧密合作的形势和前海产业发展状况,积极创新前海统计工作管理体制,争取在制度方法上与国际接轨。   (二)常规工作稳步推进   1.全面开展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严格按照《深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要求,最大限度调动我市企业、个体经营户配合积极性,依托各级经普机构及普查员队伍,认真开展各阶段工作任务,做好数据审核、数据汇总、数据评估、数据发布、普查成果开发与应用等工作。   2.进一步做好经济运行中重点、热点问题的跟踪和分析。重点围绕经济结果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收入分配结构、物价形势等进行专题分析。   3.不断加强对月度、季度主要指标监测。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及时进行经济运行分析,不断提高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能力、预判能力和分析能力。   4.深入完善数据质量流程管理。完善健全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监测评估办法,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力争在两年内建立从采集、数据处理到发布使用的全流程全覆盖统计质量控制规范。   5.继续做好“行业协会+大个体+专业市场”统计调查工作。依托行业协会优势资源,继续开展专业市场统计调查服务外包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大个体”纳入限额以上统计范围,更为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市行业发展动态。   6. 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依托全市统计员个人电子档案数据优势,利用各类统计报表会议、各级统计机构“统计员之家”等多种平台,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种培训工作,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   (三)努力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   1.做好《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工作。根据统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继续研究和完善有关规范统计调查、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加强统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统计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做好《条例》修订工作。   2.创新和探索统计执法新模式。加强对当年新增企业、规下转规上企业以及旧改、技改项目的稽查力度。积极利用兄弟单位行政登记记录,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提高执法稽查效率,并将月度重点执法稽查工作常态化开展。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日常统计法制教育工作。将统计法制教育有效融入企业一套表等统计核心业务的任务布置、业务培训、数据采集、质量审核、资料公布等流程中,促进统计法制教育与统计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