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进入关怀版

|

我的主页

|

热点推送

|

繁体版

简体版

|

移动门户

政务机器人

政务机器人

微信

微信

微博

微博

热点关注 政策推送

深圳市统计局2017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4-10 人工智能朗读: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深圳建设,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十三五”时期深圳统计改革“1169”发展纲目的要求,努力做好我市第七个五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特制定2017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制定全市统计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全面总结统计“六五”普法基础上,根据国家、省统计局“七五”普法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我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同时成立由杨新洪为组长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普法规划有序实施。(完成时限:第一季度已完成)

  二、制定深圳市2017年普法宣传计划以及干部学法培训计划

  2017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二年,为落实好规划任务,制定深圳市统计局全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以及干部学法培训计划。召开统计法制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普法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深圳特区统计条例》修订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把统计法律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完成时限:第一、二季度)

  三、举办统计法治讲座培训或专题研讨会

  为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把统计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统计法治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不断提高统计法治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学习宣传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相关文件精神,营造良好法治统计氛围,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举办统计业务和统计法治讲座培训班1-2期;组织召开《统计条例》修订专题研讨会或座谈会。利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到社区到基层、道德讲堂、大课堂等形式,把统计法治宣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完成时限:全年度)

  四、多种形式开展日常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局内外网、微信、微博等渠道,结合农业普查、统计定报、年报、执法检查等工作开展日常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努力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工作全过程。(完成时限:全年度)

  五、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

  采取形式多样,动员各方力量,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系列宣传活动,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载体,充分利用中心书城广场U站的地理优势,与其合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深圳特区统计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发放统计普法宣传小册子,发放普法宣传纪念品等;制作统计法制宣传海报,在全市街道社区张贴;向全市重点企业单位的统计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深圳特区统计条例》等资料,使企业统计人员深入了解自身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以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更好地支持配合统计工作。(完成时限:第四季度)

  附件: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