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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2015年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6-01-20 人工智能朗读:

  一、应统尽统,高质量完成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任务

  据初步核算预计,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17502.9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8.9%,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7205.53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增加值10291.80亿元,增长10.2%,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785.01亿元,增长7.7%。固定资产投资3298.31亿元,增长21.4%,保持20%以上高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7.84亿元,增长2.0%。预计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新材料、生物、新能源、节能环保、文化创意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6972.20亿元,增长16.1%,占GDP39.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27.06亿元,增长30.9%,经济发展基础扎实。

  二、多管齐下,逐步健全完善各类统计方法制度

  体现地方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报表制度实现月度统计。深圳市总部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新能源产业已形成初步的统计体系,完成碳排放权交易增加值审核办法制订工作。

  圆满完成国家级统计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我市作为全国房屋租赁业统计调查唯一试点城市,调查成果获国家统计局专家组认定“填补国内同类研究空白”后已转入常态化运行填报机制。作为国家“研发支出计入GDP”唯一试点城市,就研发支出作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GDP核算进行试算,项目整体按期通过国家统计局专家组审核验收。

  获得并开展国家级统计改革试点项目。经多方争取,国家统计局于10月份将我市列为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SPI)编算唯一试点城市,要求突出深圳地方经济特点,探索SPI在省级的编制方法及其进一步的推广应用,弥补月度服务业增加值核算的空白。

  注重及时跟进研究反映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方法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来深调研要求,扎实做好“三新”统计各项工作,及时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统计口径。一是与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沟通,增补“四上”企业名录库;二是积极与国税、地税部门协调,比对企业名录库,增补“四下”企业,使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口径由“四上”扩大到全口径,做到应统尽统,更为全面地反映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情况;三是加强与新材料等行业协会的联系,及时掌握行业发展的新动态。同时,不断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的方法制度。

  三、多措并举,全方位多角度抓统计数据质量

  注重夯实区以下及重点企业基层统计。“一套表”实施以来,上级部门对数据的越来越要求“实”。8月26日,召开1-7月份主要统计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会,要求各区统计机构通过抓进数讲质量,抓早采数环节,抓统计导向、统计发现、统计监测职能来做好统计服务。求上先求下,紧抓重点企业、关键指标、工作环节不放,抓进数讲质量,抓早采数环节;求上不临时抱佛脚,沟通于细微之处、于无声处。各专业认真梳理行业内重点企业名单,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一线调研,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及时有效提供专项服务,各专业广泛深入地对企业统计员进行培训,尤其是在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新增企业统计员的培训力度,全年共培训40余次,培训市、区、街以及各企业统计人员约3500人次。

  注重与经济部门联动加强数据比对。认真指导开展部门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培训、政策等多方面联动。9月2日,徐安良副市长主持开核算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并听取我局关于我市季度GDP核算工作和各项指标的统计情况汇报,发改、经信等有关部门和中央驻深单位参加会议。进一步促进有关部门履行工作职责,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完成各自统计任务,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近期,还组织专门力量,对13000多家重点企业数据进行了逐一比对,有427家企业报送数据超出正常误差范围,比对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企业报送的税务部门数据与统计数据基本保持一致。

  注重不断开发开放统计数据服务。为适应经济新常态下市领导决策及职能部门、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变化,主动作为,精准服务,在继续提供全面的宏观信息基础上,又提供丰富的微观信息。统计“产品”载体拓宽到《指标预计》《统计快报》《统计月报》《指标对比》《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报告》等形式多样的统计资料,涵盖经济社会发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既有预测预警,又有监测提示,还有分析解读、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不断提升对宏观经济的监测评估能力。制定和完善统计数据提供管理办法和发布制度,促进统计工作公开透明。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充分发挥统计的参谋作用。密切跟踪宏观经济运行特点和变动苗头,提高对经济运行及未来发展趋势预判的准确度。今年以来,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发改、经信、科创等职能部门整理提供大量统计数据资料;撰写、编辑各类分析材料近70期。报送统计数据及分析资料20多次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

  注重抓涉企数据管理。自政府部门涉企数据管理措施出台以来,按照要求协助科创、发改、经信和交通运输等部门审核涉企数据一致性逾3000家,其中不符合数据一致性审核要求的企业有432家,涉企数据管理工作的成效明显,既核实企业指标数据,又提高企业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极大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注重强练内功抓业务精管理带队伍。市编办于10月份批复“深圳市统计计算中心”更名为“深圳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主要职能相应进行了调整,标志我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数据资源处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深入调查统计基层人员队伍配置情况,已将有关工作建议上报市政府,推动解决统计基层人员队伍配置问题。

  注重有质量圆满完成各项普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圆满完成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全市共登记家庭户数11.52万户,登记人口数26.32万人,其中常住人口23.84万人。作为全省21个城市中未被通报增补数据两个城市之一,整体工作得到省人调办充分肯定。农业普查前期工作稳定推进,成立了深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和研究《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提前介入深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清查摸底工作。2014-2015年境外来中国大陆工作专家统计、妇女儿童统计监测等一批调查工作也均按时完成。

  四、依法治统,营造构筑统计法治外部环境

  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印发《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精神的重点工作方案》,全力推进一流法治机关建设。《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草案)》《深圳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办法》正式提请市法制办审查。认真梳理行政职权,编制并公布权责清单,初步形成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不断开展普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规知识竞赛参与面遍及全国,参赛人数达12831人。“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系列活动取得积极反响。

  不断探索统计执法新途径。一是在统计联网直报环境下,建立统计执法核查机制;二是依托社区统计,建立基层动态执法检查机制;三是加强政府部门间统计管理,完善涉企数据约查机制;四是强化政府上下级和部门间的联系,完善统计执法联动机制;五是发挥民统作用,建立中介机构的调查监测机制;六是按现有统计体制,建立完善统计监督检查系统。

  不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一是针对部分数据存在严重误差的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区统计机构对329家企业进行核查,对数据不一致的117家企业开展了约谈整改工作;二是与盐田区统计局联合查处深圳市国发投资公司随意填报数据、误差比例达89%的典型案例,与南山区、福田区统计局联合查处深圳市宝盛实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案,追报固定资产投资近40亿;三是在落实完成国家、省统计局转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按月开展统计执法重点稽查工作。根据盐田、南山区反馈的情况,对25家企业实施了联动重点检查,并对9家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书。

  五、从严从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组织党员干部看原文、读原著,党组中心组多次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着力抓好政治学习的经常性、自觉性、系统性,在学以致用上勤下苦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不断提升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按照“三严三实”总体要求稳步推进抓落实,局领导带头参加学习、讲党课、思考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背靠背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不断将专题教育引向深入。下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共组织召开专题传达学习会议6次,由各处室负责同志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行专题发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三严三实”要求上来,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具体层面上去。

  努力践行“六个的”党建要求。以建章立制为抓手、以统计服务全市大局为平台、以创新党建工作方式为切入、以夯实基层基础为目标、以身作则为表率、以品行党纪国法为约束完善,打造“六个的”——“一把手的”、“不隔空喊的”、“有针对性的”、“面向统计人的”、“带队伍做表率的”、“须臾贯穿德能绩廉的”党建工作新思路,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2015年11月3日、19日,《中国信息报》分别刊登《准确定位 谋划未来——深圳统计工作未来发展之思考》和《深圳局探索新兴经济业态统计取得成果》文章,获得国内统计系统同行的关注。《深圳创新统计方法服务经济升级》对我市“三新两试”统计改革创新发展情况进行了连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