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进入关怀版

|

我的主页

|

热点推送

|

繁体版

简体版

|

移动门户

政务机器人

政务机器人

微信

微信

微博

微博

热点关注 政策推送

机构概况

深圳市统计局主要职能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10-07 人工智能朗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有关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依法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 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指导各区、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三)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开展全市及各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工作。

  (六)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工资、文化、人才资源、金融业等统计调查工作。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财政预算、环境等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

  (八)收集、汇总、整理和管理全市国民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建议,依法向社会提供统计资料。

  (九)协助管理各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开展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1.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构建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统计服务。

  2.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地方统计体系,优化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方法,不断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

  3.全面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依托智慧统计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大统计格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1、18、19层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755-8812077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