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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转发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4-21 人工智能朗读:

深统通〔2023〕9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统字〔2023〕24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深圳市统计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