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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体检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3-17 人工智能朗读:

  按照深圳市服务“双区”建设专项招录公务员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本单位新招录公务员的体检工作,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21年3月19日上午8:30前。

  集合地点:深圳市统计局一楼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红塔一楼)。

  二、体检程序

  (一)考生(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以“深圳组工在线”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达集合地点报到。报到同时接受证件查验,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二)工作人员带领考生前往体检医院,考生领取体检表后粘贴本人照片,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体检。

  (三)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完毕后经现场工作人员审核,由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本人姓名、报考单位、职位编码、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经工作人员再次审核并交表,体检结束。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于指定集合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报到,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录用资格。

  (二)请考生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照片中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服装)。

  (三)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休息,勿熬夜,要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等功能有影响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

  (四)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服装参加体检。

  (五)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女性B超检查需胀尿。

  (六)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生应当自觉配合体检医师做好所有检查、检验项目,勿漏检。自动放弃某一检查、检验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八)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九)考生无需缴纳体检费用,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检要求或体检过程中体检机构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检验方能作出判断的,复检项目费用和进一步检查、检验项目费用均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结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的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体检结果由招录机关负责通知或公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导致职位出现空缺,如需要递补将另行通知递补考生。

  深圳市统计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