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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季度深圳经济运行情况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4-25 人工智能朗读:

  一季度,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市经济运行开局良好。

  一、经济运行稳定恢复

  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1年一季度我市地区生产总值为6867.54亿元,同比增长17.1%,两年平均增长4.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68亿元,同比增长5.9%,两年平均下降2.3%;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295.78亿元,同比增长21.7%,两年平均增长2.2%;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566.08亿元,同比增长14.8%,两年平均增长6.2%。

  二、工业生产稳步恢复

  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4.0%,两年平均增长3.4%。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3.3%,两年平均增长1.1%;制造业同比增长23.8%,两年平均增长3.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20.6%,两年平均增长5.1%。主要行业增长较快。一季度,38个行业大类中,有33个行业大类正增长,行业增长面达到86.8%。其中,32个行业实现两位数增长,22个行业增速超过3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6%,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同比增长50.7%,专用设备制造业同比增长31.6%,两年平均分别增长2.4%、7.3%和5.6%。企业效益加速恢复。1-2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6.61倍,两年平均增长57.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5.75%,比2020年1-2月份提高5.27个百分点。

  三、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

  一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4.8%,两年平均增长2.3%。民生领域投资力度加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工程和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一季度,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30.9%,其中,城市建设投资增长44.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投资增长33.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16.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20.2%。卫生投资增长47.0%,教育投资增长71.6%。

  四、消费市场加快恢复

  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40.94亿元,同比增长39.6%,两年平均增长3.7%。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4.2%,增速比1-2月份加快6.6个百分点。一季度,餐饮收入同比增长59.1%,两年平均增长4.9%。3月份,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04.7 %,增速比1-2月份加快58.1个百分点。一季度,商品零售同比增长37.3%,两年平均增长3.6%。网上消费持续活跃。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6.3%,两年平均增长37.5%。汽车、通讯器材、家电、金银珠宝、文化办公等类别商品增长恢复较快。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通讯器材类、家电类、金银珠宝类、文化办公类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89.4%、121.0%、130.0%、99.3%、116.4%,两年平均分别增长9.2%、22.5%、15.9%、23.0%、36.2%。

  五、货物贸易增长较好

  一季度,全市进出口总额7620.11亿元,同比增长32.4%,两年平均增长8.1%。其中,出口4185.62亿元,同比增长43.4%,两年平均增长6.4%;进口3434.49亿元,同比增长21.1%,两年平均增长10.4%。

  六、财政收入增长稳定

  一季度,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1.20亿元,同比增长15.0%,两年平均增长0.1%。其中,税收收入938.05亿元,同比增长36.0%,两年平均增长6.3%。一季度,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3.75亿元,同比增长16.6%,两年平均下降2.4%。

  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保持增长

  3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款余额103551.04亿元,同比增长15.1%。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贷款余额71662.36亿元,同比增长14.5%。

  附注:

  (1)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部分企业归属口径有所变化,指标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 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6)经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修订,2019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144.46亿元。

  (7)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深圳海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

  (8)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业门类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其它服务业法人单位。

  (9)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统计范围是规模以上服务业中纳入国民经济核算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个行业门类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个行业大类。

  (10)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