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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经济运行情况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人工智能朗读: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等多重考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社会民生得到有效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为30664.85亿元,比上年增长6.7%,两年平均增长4.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6.59亿元,同比增长5.1%,两年平均增长0.9%;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1338.59亿元,同比增长4.9%,两年平均增长3.4%;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9299.67亿元,同比增长7.8%,两年平均增长5.8%。

  一、工业生产稳定恢复

  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7%,两年平均增长3.3%。超八成工业行业实现正增长,其中,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5.3%、13.3%。主要高技术产品产量快速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智能手机、3D打印设备分别增长173.9%、60.5%、40.9%、21.2%。工业企业利润显著回升,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403.54亿元,增长23.7%。

  二、服务业增势良好

  1-11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3%,两年平均增长13.5%。十大行业营业收入全部实现正增长,九个行业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35.9%、23.9%、19.6%、14.0%。全市货运量同比增长6.0%,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长8.4%,铁路客运量增长7.6%。

  三、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

  2021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3.7%,两年平均增长5.9%。工业投资增长27.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投资增长35.5%,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89.4%,教育投资增长39.2%,卫生和社会工作投资增长18.6%。

  四、市场销售规模不断扩大

  2021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98.12亿元,比上年增长9.6%,两年平均增长1.9%。消费升级类商品快速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5.2%、49.4%、20.4%、10.8%。网上零售延续高速增长态势,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4.3%。

  五、货物进出口快速增长

  2021年,全市进出口总额35435.57亿元,比上年增长16.2%,两年平均增长9.1%。其中,出口19263.41亿元,同比增长13.5%;进口16172.16亿元,同比增长19.5%。贸易结构不断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16.9%,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9.4%;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8.9%,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0.9%;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18.8%,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80.2%。

  六、财政收支较快增长

  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7.76亿元,比上年增长10.4%;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1.0%,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0.22亿元,增长9.4%,其中,卫生健康、教育等支出分别增长15.8%、13.5%。

  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稳定增长

  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强。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款余额112545.17亿元,比上年增长10.4%。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贷款余额77240.78亿元,增长13.6%。

  八、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2021年,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847元,比上年增加5969元,名义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2%,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1.5个百分点。

  九、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2021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9%。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2%,衣着价格上涨0.3%,居住价格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7%。

  总的来看,2021年深圳经济运行稳中求进,发展韧性不断增强,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同时也要看到,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三重压力。2022年,全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按照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和省委“1+1+9”工作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1+10+10”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效应,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各相关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部分企业归属口径有所变化,指标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6)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深圳海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

  (7)居民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