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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招标公告(四)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3-03 人工智能朗读:

  为充分挖掘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的使用价值和社会效益,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经济普查资料研究开发工作,深圳市统计局研究决定,将以下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统计局。

  二、投标单位 

  具备研究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团体组织、企业等机构。

  三、课题研究参考方向及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参考方向:结合深圳产业实际,运用科学方法准确界定数字经济产业范畴,构建完善的深圳数字经济产业体系,编制数字经济投入产出表,深入分析其投入、产出结构以及产业关联。借助投入产出模型,量化数字经济对深圳 GDP贡献。精准定位数字经济在深圳整体经济结构中的位置,挖掘产业结构的薄弱环节,为优化产业布局提供依据,并明晰数字经济对传统产业的渗透与带动效应,助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为政府制定科学合理的数字经济政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具体方向可根据研究需要,在上述方向进行细微调整。

  研究经费不超过15万元。

  四、课题申请 

  课题申请人、有关申请活动和课题管理有关规定,请参见《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五、招标工作安排及课题验收要求 

  (一)各投标单位可从深圳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sz.gov.cn/)下载《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附件2)、《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信息表》(附件4),于2025年3月18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liuck@sztj.sz.gov.cn,同时将5份纸介质申请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寄到深圳市统计局。

  (二)深圳市统计局将对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标,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如课题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此标作废),于2025年4月中旬公示中标单位。 

  (三)课题负责人应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课题的初步研究成果,提交深圳市统计局进行初审,课题组根据深圳市统计局给出的初审结果,进一步修改完善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最终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最终研究成果(不少于3万字)、成果摘要(不超过8000字)、查重报告等报深圳市统计局,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其他说明。为确保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成果质量,在四个不同的招标课题中,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选1个课题,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六、联系人和地址 

  联系人:赵生(课题研究咨询)、刘生(招投标咨询),电话:0755-88120735,88120750;Email:liuck@sztj.sz.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4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7楼,邮编:518000 。

  附件:

  1.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2.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

  3.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论证活页

  4.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信息表

  深圳市统计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