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统计局就网站和新媒体信息技术支持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深圳市统计局网站和新媒体信息技术支持服务(SZTJ202108001)
2.项目基本情况:
3.标书获得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1年8月31日12:00至2021年9月20日14:30期间从深圳市统计局网站(https://tjj.sz.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4)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提供“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9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装入包装袋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红塔楼10楼1012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5-88120100。
6.深圳市统计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以及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统计局网站(https://tjj.sz.gov.cn),在深圳市统计局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深圳市统计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