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采购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统计普法宣传(楼宇电视、公交车 身)
二、采购人:深圳市统计局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楼宇宣传:深圳市移动视讯有限公司报价15万元
公交车身宣传:深圳公交传媒有限公司报价24万元
四、询价最优单位:深圳市移动视讯有限公司、深圳公交传媒有限公司
五、采购价:共人民币390000元。
以上结果公示3天。各询价公司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书面投诉应有提议方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将作为正式合同签订单位。
深圳市统计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