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统计范围、内容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6-26 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年报制度要求,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范围为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内容主要为调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类别、从业人员、成立时间、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控股情况等基本信息。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采取联网直报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填报。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统计范围

报送

单位

开网时间

上报截止时间


(一)基层年报表式

101-1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年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1月20日

3月10日24时前


101-2表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

年报

101-1表212栏“本法人(视同法人)单位是否有下属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分公司、分部、分厂、分店等)”选“1.是”的法人单位填写本表。

法人单位

1月20日

3月10日24时前


(二)基层定报表式

201-1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

月报

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

系统根据年报自动生成,免报

系统根据年报自动生成,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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