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范围
国家统计局抽中的规模以下服务业法人单位。
(二)规模以下服务业划分
服务业企业是以年营业收入规模进行划分的,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划分标准。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以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为规模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为规模以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以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为规模以下。
(三)调查单位填报财务状况表的统计口径是什么?
填报口径为调查单位法人本部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含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合并数据,不包括上级或下级法人的数据,不得“打捆”和重复上报统计数据。
(四)调查单位上年同期数填错,如何处理?
“上年同期数”由国家统计局在数据处理软件中复制,调查单位原则上不得修改。
(五)能否申请退库?
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每年11月进行样本轮换、新增、退出、修改、变更组织机构代码;2、5、8月进行样本维护:退出、修改、变更组织机构。只有不属于服务业和达到规上标准的企业可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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