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指标解释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4-21 人工智能朗读:

  (一)实收资本

  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六种。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二)年末固定资产净值

  指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额。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相应科目期末数填列。

  (三)累计折旧

  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四)全年营业收入

  指企业全年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以及让渡资产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五)年平均从业人员 

  由企业本年度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根据 “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中“全年平均职工人数”本年数填列。

  (六)职工工资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全部工资,它反映本期累计应付的工资总额,而不是会计“应付工资”科目的余额。

  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职工薪酬”项下“职工工资”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写;或直接根据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中“职工工资”项本期累计发生额填写。

  (七)代扣个人所得税 

  指单位按照税法的规定,根据支付给个人的应税所得,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八)应交增值税 

  指按照税法规定,针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实现的增值额,企业在报告期内应交纳的税金。填报本指标时,应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本期应负担的增值税,有两种计算方法,可选其一,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计算方法一: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进项税额转出) -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 减免税款 + 出口退税

  计算方法二: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 + 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 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 应纳税额减征额

  计算方法说明及填报要求:

  (1)计算公式均体现权责发生制,本期发生的进项税额全部参与计算,相当于不设置留抵,同时也不抵扣会计账簿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上年年末留抵的进项税额,公式计算结果可以为负数。

  (2)按照公式计算本指标后,不应再加增值税减免税额,因为这部分价值不再形成企业缴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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