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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2022年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2-21 人工智能朗读:

  2022年,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国家统计局和我市签署《关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重大机遇,推动央地印发《协议》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及时预判预警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懈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成功举办首届粤港澳大湾区统计论坛,党建立统、改革促统、依法治统、科技兴统、人才强统五大战略落地见效,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能力进一步加强。

  一、坚持党建立统,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把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贯穿全年工作。科学谋划、组织实施全年全市统计工作,以扎实的统计调查成果、科学的统计监测分析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分析,为全市讲好中国故事、深圳故事提供统计信息支撑。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盛况,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制定落实《深圳市统计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挂点联系街道和党支部进行宣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二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筑牢统计现代化改革战斗堡垒。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35次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制定落实2022年学党史、办实事项目清单,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主动开展“三区”党员亮身份、“一对一”挂点联系街道活动,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居住社区志愿活动181人次。结合业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住统计数据发布关键节点提前做好数据解读和舆论引导,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舆情。

  三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召开全市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重要工作会议,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制定落实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任务清单。深化省委专项巡视、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和“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专项巡察整改,完善制度15项,提醒谈话35人次,以有效管用的举措充分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紧盯目标任务,统计服务全市经济运行调度大局的能力不断加强

  一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准确反映我市高质量发展成果。认真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各行业和社会发展各领域38项常规统计调查,严把基础数据质量关,严格执行统一核算方法,客观反映全市及各区经济总量增长和发展质量提升。我市经济保持稳定恢复态势,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在一线城市中保持领先位次。

  二是主动靠前做好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有效服务全市经济运行调度大局。每月召开1—2次局内经济运行分析会,集全局之力科学研判分析经济走势。承担全市经济预测小组工作,在数据上报期、审核期、反馈期对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测,每月初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经济指标精准预测分析。承担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主汇报工作,有效服务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以及10个经济调度专班工作。统计指标预测、经济运行预判成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点关注内容,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全市重点投资项目、重点企业监测,以及七大央企、省属和市属国企在深统计动态监测成为全市经济运行调度重要参考。

  三是做实做细统计分析,为全市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建言献策。积极开展理论和形势分析研判,切实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出实招、谋实策,《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成为市领导掌握、分析、调度经济运行的重要参考。围绕市领导重点关注的行业、企业、领域、城市比较等方面,高质量报送26期《统计专报》。其中,《深圳市世界500强企业分析报告》《深圳与广州、重庆经济发展比较分析》等9篇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为市委、市政府及时研判形势和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四是积极宣讲统计知识和法律法规,对各区各部门分管领导开展专题培训。举办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专题研讨班。编写印发《数字的逻辑——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读本》《数字的来源——深圳市企业统计知识读本》《数字的魅力——2021—2022统计分析报告选编》,受到市区各级领导同志和企业的欢迎。

  三、发力改革促统,特区统计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央地统计现代化改革战略合作又有新成果。8月,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协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双方合作机制,系统梳理2022年合作清单。在国家统计局直接指导下,17项年度合作项目均达到预期成效。12月,在国家、省统计局支持指导下,成功举办首届粤港澳大湾区统计论坛,开国内区域协调发展统计合作创新先河。

  二是统计重点改革跑出先行示范“加速度”。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建设统计现代化改革区获纳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第二批授权事项清单。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试点构建了完整的理论和方法体系,研究提出的核心观点与联合国2025年国民账户体系(SNA2025)修订方向一致,得到国家统计局充分认可和系统内广泛关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和核心产业增加值核算成果得到国家统计局基本认可,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方案。构建“三新”经济统计核算基本框架,初步摸清全市“三新”经济底数。智慧统计完成整体架构设计和主要系统的功能需求分析,以人口动态数据系统,服务业、商业专题分析“样板间”为代表的部分业务板块建设已初见雏形。参与市委年度重大课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机制研究”,牵头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基本完成零工经济统计理论和方法课题研究,积极推动构建与国家现行统计体制相衔接的前海特色统计体系。

  四、立足依法治统,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深入人心。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统计数据质量,反复强调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带动全市上下形成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良好氛围。

  二是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在全省率先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贯通融合,印发《中共深圳市纪委监委机关、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在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处理“专用通道”。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同配合,市委巡察办、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首次抽调统计专业干部组成统计督查小组参与市委专项巡察工作,就统计领域有关重要问题协同开展监督检查。

  三是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监管体系,扎实提升统计执法检查实效。搭建全链条数据质量评估体系,提出统计数据质量多维度评价准则。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和曝光,全市全年完成各类统计执法检查近700余家企业。

  四是积极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进程,探索在民间统计调查监管、统计数据共享等方面弥补上位法空白,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年来,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但仍存在不足。一是统计分析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对国内外先进发达城市的比较研究还不够深入,与市领导的高标准、严要求仍有差距。二是创建统计现代化改革先行示范方面,国家统计局一揽子赋予深圳的改革事项,在改革成果推广和应用上有待加强。三是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作风建设与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