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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3-03 人工智能朗读:

  2025年,深圳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精心指导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各项要求,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政府统计职能,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统计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深圳高质量发展。一是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在党组会“第一议题”、局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委会开展专题学习,全年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37次、局务会2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机关党委会学习10次,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坚决扛起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重点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学新修改统计法,开展专题研讨并撰写法治署名文章,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带头学法普法,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尊法守法。三是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局党组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通过举办读书班、开展专题研讨、讲授主题党课等丰富多样的形式,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各项战略部署在统计领域落地见效。四是坚定守牢意识形态阵地。深入开展“党建+铸魂”行动,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四好”党员选树,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数据工匠”“数海扬帆”等支部品牌获全市推广。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统计数据发布全流程管理,强化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对涉统计领域舆情第一时间处置回应,牢牢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实施深圳统计微信公众号点击量“倍增”行动,打造“统统话你知”特色栏目,围绕群众关心的民生数据、产业发展等内容发布权威解读,全年阅读量突破22万人次,多篇原创文章破万次阅读。

  (二)深化法治建设,构建统计法治保障体系。以新修改统计法实施为契机,全面落实统计工作法治化要求,多层次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积极推动党政层面学法用法。深入开展“局长讲法”活动,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汇报新修改统计法核心内容及实施要求,结合深圳统计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举措,推动统计法治要求在政府层面落地。高规格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中央八部委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精神,部署全市贯彻落实措施。根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专题学习需要,精心准备相关学习背景材料及我市防范措施建议,助力各级党政领导深刻认识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进一步树牢防范统计造假意识。二是精准打造普法宣传矩阵。创新开展“局长大讲堂”“处长课堂”43场次,覆盖4000余人,其中党政领导干部1500余人,基层统计人员及企业人员2500余人,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树牢正确政绩观,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举办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专题研讨班,国家统计局原总统计师曾玉平和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驰分别为各区、有关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和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讲授《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思考》《高质量统计数据服务特区高质量发展》,通过鲜活案例强调统计法治建设对防惩造假的关键作用。积极构建多元普法格局,积极开展“送法入企”等活动,持续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以及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普法宣传。

  (三)聚焦主责主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精准统计监测和深度分析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一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紧扣经济运行特点,高质量完成月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围绕经济运行和市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完成《统计专报》24期、《统计分析》14期,一篇获全市优秀调研报告,多篇获市主要领导批示。二是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监测机制。建立“20个产业集群+重点企业+主要产品”动态监测体系,联合部门优化集群分类标准;印发《深圳市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操作指引》,规范分区GDP核算流程,确保核算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完成“十五五”时期经济增速及核心指标测算,为规划编制提供重要参考。三是开展“四个重点”监测分析。加强对黄金珠宝等传统产业和无人机等新兴产业的调研分析并对推动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议举措;全面摸清“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性企业情况,对20余种新技术新产业代表性产品定期监测分析;每月开展七大央企、省属市属国企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华为、比亚迪、中集集团等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开展国有、民营、外资国民经济统计监测,为构建深圳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精准服务企业筑牢数据根基。四是扎实推进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高质量完成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面落实机构组建、综合试点、住房单元核查、入户登记、数据复核等全流程工作,科学采集五年来全市人口变动趋势及结构特征数据,为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有序推进四农普前期筹备,成立普查领导小组、落实普查经费,组织开展试点培训,为正式普查登记奠定基础。充分用好“五经普”重大成果,及时发布五经普公报,汇总编印五经普年鉴,围绕市委、市政府关心热点开展课题研究,深入分析数据背后反映的深圳五年来经济结构与变化趋势。五是稳步推进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智慧统计服务平台2025年5月竣工验收并正式上线运行。统计采集系统、宏观经济专题分析系统、动态人口系统、动态基本单位名录库等系统在功能、成效、技术等方面展现出显著优势,实现了数据采集、研判分析、数据比对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持续提升。

  (四)严格执法监督,凝聚合力守牢数据质量底线。以“零容忍”态度防治统计造假,构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体系,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一是健全质量管控机制。印发《深圳市地区生产总值统计核算审核评估办法(试行)》《深圳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GDP核算及数据审核流程。依托智慧统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多维审核,融合税务、市监等外部数据提升指标匹配性,对数据异常企业及时开展调研核查与整改指导。二是规范企业统计基础。推动在库“四上”企业统计电子台账100%全覆盖,实现财务报表与统计台账有机衔接,确保数据全流程可追溯。认真组织开展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重点专项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共完成各类统计执法检查220余家,其中“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55家,对8家统计调查对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组织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及“回头看”行动,完成上级专项核查近700家、自查近9000家,切实强化源头数据管控。三是凝聚监督合力。构建协同监督机制,提升统计监督权威性和实效性。积极推动与市委组织部深度协作,选派业务骨干参与全市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制定,有效推动统计监督与绩效考核深度融合。持续深化与市纪委监委共同防治统计造假监督工作机制落实落地,邀请市纪委监委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深度参与市委巡视巡察,强化对相关单位统计监督,协助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开展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核查,并做好被巡察单位相关事项整改落实。

  (五)聚焦改革创新,拓展统计监测新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积极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核算、数据要素、零工经济、服务消费等新领域统计改革探索。一是创新数字经济核算方法。以“收入法”为基础突破产业数字化核算瓶颈,量化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贡献,核心产业增加值测算方法被国家统计局科学研究所收录,“数据资产核算研究”获国家重大统计专项立项,为全国相关领域改革创新提供深圳经验。二是探索开展零工经济统计核算。系统研究零工经济概念内涵,构建涵盖网约车、外卖配送、直播带货等业态的核算方法,量化零工经济规模及对全市发展贡献,相关成果获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肯定。三是持续开展其他领域统计改革探索。探索完善服务消费市场统计改革,率先在地方层面开展中国式现代化统计监测评价。开展新技术新产业代表性产品统计监测,为国家统计局更新工业产品产量目录提供“深圳经验”。 

  (六)严格民主决策,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特色统计指标体系》《深圳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审核评估办法》《商贸业企业(单位)纳入研发统计调查试点》等三项重大决策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规定,实施全过程记录,书面资料、电子数据等载体规范留存,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科学化、透明化且可追溯。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5年,局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各类资料文件审查工作,全年共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77件;积极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各类课题研究、统计法规制度制定、统计执法检查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指导,有效防范各类法律风险,有力保障了我局合法权益。

  (七)规范信息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44条,利用新媒体(微博、微信)发布信息434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条,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人事信息等内容。全年收到咨询投诉信件317封,依申请公开件55件,每件均及时处理并按时限办结。二是认真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等风险排查。2025年,我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三是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汇办件3件、会办件1件,全部按时限办结并全部获得代表满意评价。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5年,我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狠抓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精准性有待提升。对新兴领域、跨界业态的统计监测体系不够及时和完善,专题研究深度不足;二是改革成果在基层的应用还不够充分。尤其是依托智慧统计服务平台实时监控和汇总分析功能在街道、企业端支持还不够;三是基层基础仍较薄弱。基层统计人员能力与日益增长的工作需求存在差距,队伍稳定性有待加强;部分基层单位和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仍需提升,个别单位统计数据填报规范性、及时性仍需提高。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6年,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自觉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到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中去谋划思考和推动,按照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实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一)深化党建引领,永葆政治本色。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立足统计职能定位,紧扣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和高质量发展需求,建立健全多维度、常态化监测预警体系,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产业升级、民生保障改善等关键领域,强化数据深度挖掘和趋势分析,提升研判的前瞻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统计支撑。始终把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新修改《统计法》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各级统计机构和相关人员的政治责任,构建权责明晰、层层传导的责任体系,以铁的纪律和硬的举措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永葆统计工作的政治本色和初心使命。

  (二)推进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一是持续推进好国家统计局“数据资产核算研究”课题研究,有序推进服务业核算试算,完善居民自有住房核算。二是加快完善投入产出表,为相关经济分析研究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开展知识产权产品投资调查研究,为国家统计局完善相关制度改革提供深圳经验。四是完成商业企业纳入研发统计试点,捕捉经济新增长点。五是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和分析研判,提升行业动态监测和预警效能。六是拓展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市-区-街道-企业”统计人员全覆盖。

  (三)夯实法治基础,提升服务质效。一是夯实普查基础,以精准数据支撑科学决策。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四农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开展普查宣传,做好普查综合试点、入户清查、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为正式普查登记奠定坚实基础。用好1%人口抽样调查等数据成果,开展人口发展趋势、结构变动等专题分析,为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二是完善法治保障,以高质量数据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对重点企业数据质量审核,更好发挥智慧统计平台作用,确保数出有据、真实可靠。提前做好国家统计督察相关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打造“线上+线下”服务矩阵,准确把握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四类统计普法对象特点和需求,坚持日常普法与集中普法有机结合,推动线上普法和线下普法协同发力,全力打好统计普法的组合拳,及时向各级党政领导和基层企业统计员解读最新统计政策、制度规范,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四)深化基层建设,筑牢工作根基。一是持续探索加强基层统计力量新途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优化聘用人员管理。二是推进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广使用智慧统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辅助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推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实现台账数据与统计报表有效衔接。三是组织全市统计创新人才培训班学员赴基层一线开展“察实情、解难题、促发展”实践锻炼,深入了解基层统计工作的堵点、难点、风险点,探索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有效路径。

  (五)提升监管效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利剑”作用。继续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力量;积极组织执法骨干参与国家、省统计执法,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统筹开展统计执法与数据核查,探索运用“线上执法”“智慧执法”等模式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有效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并优化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的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持续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