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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 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12-20 人工智能朗读: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着眼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为加快构建现代统计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制度建设方面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一年来,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和法治统计建设的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依法行政和法治统计建设列入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常抓长议,确保依法行政、法治统计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立足改革创新和统计实践需要,按照建设法治城市示范的要求,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主动加强与市人大的沟通协调,努力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相关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全面有效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宣布失效和废止。全年共清理9件规范性文件,其中2件废止,1件失效,6件继续执行。三是认真做好来文征求意见回复工作,全年共办理40余件。

  (四)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一是制定出台《深圳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通过完善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形成覆盖统计数据质量各个领域、全过程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二是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建立健全市、区统计机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三是印发《深圳市统计局全面深入推进“两防”工作实施方案》《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少报漏报。

  二、行政决策方面

  一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2019年,市统计局三项重大决策《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时候质量抽查方案》《2019年深圳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和外籍人口普查登记试点工作》均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保证了行政决策制定的公开、透明、合法。二是为促进局长办公会议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对原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重新印发《深圳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范》。三是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60余件。

  三、行政执法方面

  (一)常态执法检查与统计专项“双随机”联合抽查相结合。2019年,全市检查企业数1552家,发现问题进行口头教育98家,责令改正30家,全市作出统计行政处罚6宗。在常态执法检查基础上,开展统计专项“双随机”执法专项检查,并作为牵头部门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执法检查2次。

  (二)编制统一规范统计文书范本。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统计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执法文书修订,其中包含案卷封面、案卷目录、行政检查执法文书7份、行政处罚执法文书28份、行政强制执法文书3份,重新编制《统计执法文书范本》并报送市档案局、司法局备案,在全市统计系统统一规范使用。

  (三)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围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意见等方面,重新修订《深圳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同时将现场执法、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纳入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

  (四)积极推进统计诚信建设。按照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制定《深圳市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一般失信”与“严重失信”信用状况认定标准进行科学、严格界定,初步提出建立“红名单”“黑名单”,并按照裁量标准将“违法数额”具体化。

  (五)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一是组织30名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制教育网”培训课程,目前,所有持证人员已全部通过考试。二是组织全市15名统计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其中9人通过考试,合格率达60%,高于全省。三是学习先进执法经验,积极选派2名统计执法业务骨干参与国家、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4次。四是在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中推广市区联动机制,通过市统计局人员的传帮带,切实增强区级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

  四、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二是在单位官网显著位置向社会公众公布本单位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热线电话,进一步规范投诉、咨询工作流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监督,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2019年,市统计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

  五、依法行政保障方面

  2019年,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保障依法统计、依法行政,除上述制度建设外,市统计局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开展学法活动。一是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意见》《办法》《规定》精神。二是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法治专题培训班,市、区、街道统计业务骨干共130余人参加。三是推动全局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将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四是编印发放《统计违纪违法案例汇编》,组织学习《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五是组织参加省、市学法考试,并将学习和考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带动激发全局上下共同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深入推动普法宣传。一是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印制3000份统计法宣传资料送至市委党校,作为教员备课和学员学习的主要教材。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在《深圳特区报》发表统计法治署名文章。三是全年举办40余场统计法治宣讲会,宣讲范围覆盖中央驻深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统计机构、街道、统计调查对象等。四是制作统计法广告宣传片、宣传海报等在电视、电台媒体以及户外楼宇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五是联合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宝安区统计局举办“12.4”“12.8”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法治宣传月累计发放统计法治宣传册、宣传品等6000余份。七是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推送分享法制宣传教育信息。

  (三)规范法制机构人员,认真履行统计管理职责。一是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按要求设立政策法规处(执法稽查处),共有4名专职人员和4名统计助理,较好地完成了统计法治工作任务。二是严格管理、审批统计调查项目,保障统计调查制度贯彻执行。全年累计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9项,并在局门户网站定期公布。三是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年报、定报统计制度工作。四是按时向市政府提交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