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驰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对统计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修改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时代背景下进行,将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是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一次重要制度建设,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方向性,对于推进统计事业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此次《统计法》修改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重点在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统计法》修改是以统计现代化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也是笃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并全面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此次《统计法》修改,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党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核心要求。全市统计部门要自觉把统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布局,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始终牢记党中央在统计领域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上来,真正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统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必须更加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作出重要部署。此次《统计法》修改聚焦突出问题,明确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等”纳入统计监督范围。当前,面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挑战,面对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市统计局在全省率先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下一步在严格执行已出台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同时,我们还将继续研究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具体举措,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
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必须严格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此次《统计法》修改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责任,为解决统计造假等突出问题提供更有刚性、更有力度的制度措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是“一把手”工程,各级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起组织领导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督办重要案件,推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同时全市统计部门要持续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想方设法增加统计执法证持证人数,加大统计执法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能力,并合理利用“双随机”统计执法、集中专项整治、日常执法检查、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切实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和尊严。
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必须全面深化统计领域改革,持续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此次《统计法》修改,就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实施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等作出制度规定,努力提升统计工作效能水平,进一步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更好发挥统计工作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服务保障作用。我们要加快推进国家统计局、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严格落实国家统计重点领域改革举措,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做好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优化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深入研究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及核算方法,更好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作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探索生态产品总值(GEP)、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加快集成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智慧统计建设,提升统计工作效能。着力提升统计监测分析能力,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研判机制,强化预测预判预警工作,准确把握经济总体态势和运行走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前瞻性统计服务。加强统计数据宣传解读,及时提供准确翔实的统计数据,推动统计服务领域更加广泛、产品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更好满足社会各界需求。
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必须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普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全市统计部门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巩固“统计法进党校”,推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抓好政府统计人员学法用法,把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统计法》等作为各类统计培训的必训内容,提高统计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精心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在普查调查、走访调研等工作中嵌入式普法,在执法监督检查中“精准”普法、以案释法,引导企业全面提升统计法治观念。扩大社会面统计法治宣传,广泛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持续深化巩固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时代要有新气象。全市统计部门将把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