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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新修改统计法 以法治之力护航深圳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12-08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驰

  统计数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风向标”,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诚实诚信是统计事业的立身之本。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统计工作划定了新标尺、注入了新动能。“泡沫注不出发展的硬实力,造假造不出发展的快车道”,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是科学决策的前提、政策实施的依据,更是深圳“双区”建设行稳致远的底气所在。当前,深圳正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扎实开展“诚信诚实、依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不断筑牢依法统计制度防线,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既是统计系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更是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全市统计系统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锚定法治方向、坚守诚信底线、拓宽普法路径,让统计法治精神在鹏城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把准方向

  新修改《统计法》旗帜鲜明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明确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让统计监督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既扭住“责任制”牛鼻子强化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也为新时代统计工作划定红线、明确底线。全市统计系统要将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建设全过程,以法治刚性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深学细悟核心要义。将新修改《统计法》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贯通起来,深刻把握“诚信统计、真实统计”的立法导向,切实把法律规定转化为履职尽责的行动准则。对标对表实践要求。紧密结合深圳“双区”建设对统计工作的更高期待,将新修改《统计法》的各项规定融入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发布全流程,着力解决统计工作中的新矛盾新问题,以依法统计的坚定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强化责任传导落实。建立分层分类学习培训机制,覆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基层统计人员和重点统计调查对象,推动新修改《统计法》入脑入心,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二、筑牢思想根基,在深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中坚守诚信底线

  “诚信诚实、依法统计”是统计工作的核心职业道德,是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的根本保障,更是统计事业行稳致远的立身之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计数据造假,不仅会误导决策,更会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防治统计造假,既要靠制度约束,更要靠思想引领,需“扭转观念、正向引导”,从思想上破除“唯数据论、唯排名论”的思想痼疾,让诚信理念深植于心、外化于行,从源头上铲除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土壤,构建起“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性生态。

  突出教育针对性。聚焦统计工作关键环节和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职业道德专题培训。针对统计干部职工,强化“数据质量是生命线”的责任意识,引导其坚守职业操守,坚决抵制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针对基层统计人员,加强业务规范与诚信教育融合,提升其依法报送、如实填报的自觉性;针对统计调查对象,宣传诚信统计的法律义务与激励机制,营造“诚信光荣、造假可耻”的良好氛围。丰富教育载体。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标兵评选、诚信统计主题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职业道德教育更具感染力和实效性。健全长效机制。将“诚信诚实、依法统计”纳入统计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与评优评先、履职尽责挂钩,形成“重诚信、守底线”的鲜明导向,让诚信统计成为“统计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创新普法实践,在拓宽宣传覆盖面中凝聚法治共识

  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是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素养的基础工程,只有让统计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才能凝聚全社会强大合力,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

  聚焦宣传重点。牢牢抓住党政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统计法治纳入党校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重点解读“破除数据崇拜、坚守真实底线”的法治要求,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用数的能力;聚焦“数据源头”。对各类统计调查对象,通过上门指导、线上宣讲、手册发放等方式,普及统计权利义务;对广大社会公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统计法律知识,凝聚共识,消除认知误区。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整合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资源,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宣传格局;持续深化“统计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主动配合统计工作、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持续运用多种形式解读统计,讲好统计法治故事,营造“学统计法、守统计法、用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协同联动,在凝聚法治合力中提升治理效能

  统计法治建设离不开严密的制度保障、严格的执法监督和各方的协同发力。要坚持系统观念,构建执法、监督、普法一体推进的统计法治治理体系,切实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和尊严,让“造假者付出代价、诚信者获得激励”成为鲜明导向。

  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对防治统计造假无禁区、零容忍,综合运用专项整治、实地核查等方式,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发挥统计监督“利剑”作用。深化监督协同贯通。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监督贯通融合,落实好各项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互用,形成监督合力。坚持执法与教育并重。严格执法同时注重说理释法,推广“嵌入式”普法,让统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统计法治生态持续优化。

  统计兴则事业兴,法治强则统计强。站在新的发展起点,深圳统计系统将以新修改《统计法》施行为契机,持续深化“诚信诚实、依法统计”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以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举措、过硬的作风,奋力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坚决守住数据真实底线,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在法治轨道上书写深圳统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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