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5日上午,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新洪同志主持召开第六十九次统计专业(咨询)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统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核算处、低碳能源办、数管中心、普查中心等处室委员和专员参加了本次会。
会上,杨新洪局长指出, 制定并公布统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涉及一系列考评指标,事关我局2017年政府绩效评估工作。5月24日,局党组经过反复比较、研究,确定了四项统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即:《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修订草案)、“外单内共”统计数据共享应用系统、“四上”企业按季动态入库、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这是今年我市统计工作和改革创新重点工作任务,各承办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依法行政,组织实施,力争法治政府建设和统计改革创新取得更大的成绩。
会上结合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要求,认真学习、解读《深圳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统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同时,深入细致地研究、分析统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每一个工作环节法律要求,逐条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统计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会上杨新洪局长要求各承办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治统;团结一致,紧密配合;继续发挥深圳统计人探索、创新、争先的优良品质,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弘扬统计专业合作精神,动态跟踪进展情况,迎难而上,共同圆满完成统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各项任务,取得新进展,获得新突破,努力争当统计改革创新的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