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我局积极部署,制定《深圳市统计局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内容,全面梳理并编制我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增补、归纳、梳理了十项统计违法行为,如对虚报、瞒报、拒报统计资料的处罚、对一年内两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处罚等事项。对以上统计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公示,将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公开渠道,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相关图解:
转载来源:
转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