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挖掘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的使用价值和社会效益,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经济普查资料研究开发工作,深圳市统计局研究决定,将以下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统计局。
二、投标单位
具备研究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团体组织、企业等机构。
三、课题研究参考方向及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参考方向:聚焦“十三五”以来深圳市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新”经济)驱动下的消费市场演进路径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基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以及相关部门统计资料,通过纵向梳理消费市场发展脉络与横向对比其他重点城市发展特点,系统解析深圳消费经济总体现状、消费结构变化趋势和当前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为破解消费增长瓶颈、提升城市消费能级提供决策支撑,助力深圳在“双循环”格局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突破。
具体方向可根据研究需要,在上述方向进行细微调整。
研究经费不超过15万元。
四、课题申请
课题申请人、有关申请活动和课题管理有关规定,请参见《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五、招标工作安排及课题验收要求
(一)各投标单位可从深圳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sz.gov.cn/)下载《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附件2)、《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信息表》(附件4),于2025年3月18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liuck@sztj.sz.gov.cn,同时将5份纸介质申请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寄到深圳市统计局。
(二)深圳市统计局将对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标,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如课题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此标作废),于2025年4月中旬公示中标单位。
(三)课题负责人应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课题的初步研究成果,提交深圳市统计局进行初审,课题组根据深圳市统计局给出的初审结果,进一步修改完善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最终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最终研究成果(不少于3万字)、成果摘要(不超过8000字)、查重报告等报深圳市统计局,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其他说明。为确保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成果质量,在四个不同的招标课题中,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选1个课题,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六、联系人和地址
联系人:梁生(课题研究咨询)、刘生(招投标咨询),电话:0755-88120736,88120750;Email:liuck@sztj.sz.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4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7楼,邮编:518000 。
附件:
1.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2.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
3.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论证活页
4.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信息表
深圳市统计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