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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2024年普法工作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5-23 人工智能朗读:

  2024年,深圳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不断推动统计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统计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

  (一)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强化维护深圳高质量发展成色的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具体举措上,不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法治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严格履行局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首要位置,并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等方式,定期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统计执法、统计普法等有关重大问题。三是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举办读书会、专题讨论会和全市统计系统廉洁书画摄影展,创作微视频《数腐》,引导党员干部依法履职,树牢正确政绩观,坚决防范和抵制统计造假。

  (二)突出抓好“关键少数”普法。一是不断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覆盖面。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深入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情况,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统计法治工作重要部署。二是持续巩固“统计法进党校”。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必修课”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积极推动“局长大讲堂”活动,由局党组成员分别对分管领域的统计业务、法律法规进行专题授课,相关课程纳入“深i学”线上课程,有效增强广大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三是修订完善各类统计知识读本。先后修订印发《数字的逻辑——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读本》《数字的来源——深圳市企业统计知识读本》《数字的魅力——统计分析报告选编》,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四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将近年曝光的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例编印成册,印发给各区、各职能部门学习,以案为鉴、以案释纪,进一步筑牢防治统计造假防线。

  (三)不断强化统计人员学法用法。一是多渠道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利用单位办公区电子屏幕,循环播放宪法宣传教育视频和宣传海报、民法典宣传动漫微视频、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视频等,营造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和统计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多层次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加大对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从业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切实增强广大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造假行为极端危害性和复杂长期性的认识,自觉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三是多形式组织专题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讲座,详细解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规要点,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和专业培训的重要内容。按要求认真组织我局所有在编人员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学法考试,不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意识。

  (四)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一是推动年定报培训与统计普法相结合。充分发挥年报、定报培训会载体作用,将专业培训与统计法治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中央驻深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统计机构、街道、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培训。同时根据分区个性化培训需求,赴各区对区、街道、相关部门以及部分重点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二是推动统计执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利用“双随机”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执法等契机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精准普法、以案释法,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切实提高统计法的权威,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心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三是推动常规统计调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依托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强化“四上”企业统计法治宣传,着力在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等统计调查全过程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五)积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一是积极做好关键时间节点普查宣传。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普法,制作普法展板27个、发放宣传手册1400余份,现场解答市民咨询200余人次。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进行广泛宣传。结合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制作或转载相关统计知识、统计法治建设推文,以生动活泼的对话或案例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统计知识。三是局主要负责人在《深圳特区报》发表《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以良法善治推进统计事业更好服务新时代新征程》署名文章,向全社会解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四是积极开展“统计普法进社区”活动。联合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福田区统计局在景田统计法治公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社区活动,通过有奖知识竞答、派发宣传折页等活动,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走进市民生活。

  二、存在不足

  一年来,我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普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普法宣传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仍有部分基层统计工作人员、企业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了解不够深入,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缺乏深刻认识,对普法和执法工作重视不够,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深圳市统计局将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统计数据支撑。 

  (一)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定期组织专题读书会、研讨会、分享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多形式、多渠道推动统计普法宣传走深走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积极实施“公众号”点击量倍增计划,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统计法治知识;持续推进统计执法、普法双融合,利用数据核查契机,持续加强企业“点对点”普法宣传,引导企业知法、守法、用法;采用举办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专题研讨班、开展巡回宣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观。

  (三)多措并举严防统计造假。认真梳理统计工作流程中的风险点,结合具体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严格执行已建立的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员业务水平;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等方式防治统计造假,抓早抓小做好提醒教育。

  (四)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持证人员能力建设,努力提升持证人员数量。针对执法监督力量薄弱的区域,指导建立健全实地数据质量检查机制,开展“检查+服务+普法+执法”一站式数据质量检查。继续加强与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的联合协作,提升非行政区统计执法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