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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配合做好全市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函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11-19 人工智能朗读:

各有关服务业样本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工作的通知》(服务业企业调查〔2019〕13号)文件要求,现对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进行新样本实地核查工作,样本企业的核查时间为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该项核查是未来五年规下抽样调查最为基础、尤为关键的工作,事关新一轮规下调查数据质量,希望抽中的样本企业高度重视,对于各区统计局和街道的核查工作给予积极配合。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核实企业目前营业收入情况,如果有已达到规上规模的,请重点标注说明;二是对于年营业收入小于300万元的企业,需确认企业自身是否有财务报表,重点了解样本企业是否按月做账(是否能够填报1-5和1-11月财务指标),三是对企业的主营收入构成做进一步确认,核实行业代码是否正确。

  感谢抽中样本企业给予统计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并接受基层统计部门指导,做好今后季度联网报送工作。

深圳市统计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