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服务业样本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工作的通知》(服务业企业调查〔2019〕13号)文件要求,现对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进行新样本实地核查工作,样本企业的核查时间为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该项核查是未来五年规下抽样调查最为基础、尤为关键的工作,事关新一轮规下调查数据质量,希望抽中的样本企业高度重视,对于各区统计局和街道的核查工作给予积极配合。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核实企业目前营业收入情况,如果有已达到规上规模的,请重点标注说明;二是对于年营业收入小于300万元的企业,需确认企业自身是否有财务报表,重点了解样本企业是否按月做账(是否能够填报1-5和1-11月财务指标),三是对企业的主营收入构成做进一步确认,核实行业代码是否正确。
感谢抽中样本企业给予统计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并接受基层统计部门指导,做好今后季度联网报送工作。
深圳市统计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