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挖掘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的使用价值和社会效益,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经济普查资料研究开发工作,深圳市统计局研究决定,对以下9项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统计局。
二、投标单位
课题面向广东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具有研究条件的机构或组织。课题招标不面向个人。一个单位可以申请多个课题,但每个课题必须是不同的负责人。
三、课题题目、课题要求及费用
本次经济普查招标课题共9个,其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 深圳经济发展取得新成就--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报告》研究经费不超过55万元,其余每项课题研究经费不超过29万元。招标课题题目和课题要求详见附件1。
四、课题申请
课题申请人、有关申请活动和课题管理有关规定,请参见《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附件2)。
五、招标安排
(一)各投标单位可从深圳市统计局网站下载《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附件3),并于2019年12月12日前填好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uol@sztj.sz.gov.cn,同时将6份纸介质申请书寄到深圳市统计局。
(二)深圳市统计局将组织专家组,根据《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评标方法》(附件4)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于2019年12月16日前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
六、联系人和地址
联系人:左乐,电话:0755-88114520;
传真:0755- 88118037; Email:zuol@sztj.sz.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深圳市统计普查中心514,邮编:518000。
附件:1. 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题目和课题要求
2. 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招标管理办法
3. 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
4.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评标方法
深圳市统计局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