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19〕142号)要求,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此项工作在有关部门和纳统单位的支持下正顺利开展。为继续完善在库单位名录,提高数据质量,请各有关单位予以协助,配合各区、街道统计人员做好2021年度名录库增减完善以及月度报送工作。
一、协助做好纳统调查单位名录整理与确认工作。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行政事业单位登记情况,请有关单位协助各区、街道统计人员进行名录比对(名单另附),提供相关单位的具体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收入和支出等信息。
二、积极配合各区、街道统计机构开展的业务培训,按时上报月度报表,及时回应数据查询。由于该调查属于常规月度统计,按照工作要求,需对纳统单位进行网上填报培训。请相关单位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培训,并在每年的3月至次年的1月,按照《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方案(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的要求,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及时回应各区、街道统计人员的数据查询。
专此函达。
附件:1.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方案(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
2.需核实的部分行业事业单位名录(另附)
深圳市统计局
2020年12月17日
(联系人:余茜茜,联系电话:881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