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进入关怀版

|

我的主页

|

热点推送

|

繁体版

简体版

|

移动门户

政务机器人

政务机器人

微信

微信

微博

微博

热点关注 政策推送

2022年前三季度深圳经济运行情况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10-29 人工智能朗读: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持续恢复向好,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

  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2年1-3季度我市地区生产总值为22925.09亿元,同比增长3.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9.94亿元,同比下降0.2%;第二产业增加值为8364.64亿元,同比增长5.2%;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4540.51亿元,同比增长2.2%。

  一、工业生产恢复加快

  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比上半年加快0.3个百分点。从行业门类看,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分别增长7.8%、6.1%、7.0%。主要行业大类中,规模以上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5.9%,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6.6%,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7.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3.9%。主要高技术产品产量持续快速增长态势,其中,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G智能手机、民用无人机产量分别增长217.3%、130.0%、37.4%、28.7%。

  二、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平稳增长

  前三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1%。工业投资增势强劲,增长35.1%,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27.2%;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8.7%。分产业看,第二产业投资增长35.1%,第三产业投资增长8.5%。高技术产业投资活跃,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28.9%,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投资增长48.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45.6%。社会领域投资快速增长,其中,卫生和社会工作投资增长111.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投资增长36.6%。

  三、市场销售有效改善

  9月份,市场销售持续复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1%;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12.0%,其中,汽车类增长35.5%。

  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79.55亿元,同比增长1.7%,比上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分消费类型看,商品零售增长3.4%;餐饮收入下降11.0%。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良好,其中,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8.4%、18.5%。消费升级类商品保持较快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分别增长31.0%、13.7%。网上零售持续快速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19.2%。

  四、货物进出口增长加快

  前三季度,全市进出口总额26091.30亿元,同比增长3.9%,比上半年加快2.5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5241.58亿元,增长12.9%;进口10849.72亿元,下降6.5%。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5.2%,占进出口总额的51.0%,比重较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

  五、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保持较快增长

  9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款余额120282.68亿元,同比增长9.5%。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贷款余额82774.93亿元,同比增长10.2%。

  六、居民消费价格基本平稳

  前三季度,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2.4%,涨幅和1-8月持平。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3.1%,衣着价格上涨0.9%,居住价格上涨0.5%,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3%,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3.2%,医疗保健价格持平,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1%。

  总的来看,我市经济克服多重冲击的不利影响,主要指标持续恢复向好,显现出较强韧性。同时也要看到,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经济稳步恢复面临压力和挑战。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各相关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部分企业归属口径有所变化,指标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5)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深圳海关;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

  (6)居民消费价格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