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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经济运行情况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1-26 人工智能朗读:

  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深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具有深圳特点和深圳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形成,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之一、核心引擎之一和极点之一的重要作用持续发挥。

  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6801.8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37亿元,同比增长1.5%;第二产业增加值13909.28亿元,同比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22866.22亿元,同比增长4.3%。

  一、工业生产持续增长

  202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7%,比1—11月加快0.4个百分点。从行业门类看,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分别增长7.2%、9.9%、9.1%。主要行业大类中,规模以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0%。主要高技术产品产量持续快速增长,其中,3D打印设备、工业机器人、电子元件产品产量分别增长35.8%、31.8%、21.3%。

  二、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

  2024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4%。其中,工业投资增势强劲,增长20.1%。分领域看,制造业投资拉动作用显著,增长24.6%。高技术产业投资活跃,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27.4%,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投资增长42.8%。社会领域投资快速增长,其中,教育投资增长10.5%。     

  三、市场销售增速回升

  2024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连续两年实现破万亿,达10637.70亿元,同比增长1.1%。分消费类型看,商品零售增长1.0%;餐饮收入增长1.5%。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良好,其中,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3.0%、11.1%。消费升级类商品保持较快增长,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建筑及装潢材料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家具类分别增长44.4%、27.3%、26.8%、12.0%。网上零售持续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11.2%。

  四、货物进出口保持快速增长

  2024年,全市进出口总额45048.24亿元,同比增长16.4%。其中,出口28122.16亿元,增长14.6%;进口16926.08亿元,增长19.6%。其中,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19.2%,占进出口总额的54.9%,比重较上年增加1.3个百分点。

  五、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稳定增长

  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款余额135778.02亿元,同比增长1.8%。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贷款余额94830.33亿元,同比增长2.9%。

  六、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1—12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1%。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4%,衣着价格上涨2.9%,居住价格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3%,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2%,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9%,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3%,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3%。

  总的来看,2024年我市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不利影响加深,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下阶段,深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十三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经济大市挑大梁作用,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为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作出深圳最大程度贡献。

  附注:

  (1)根据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23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修订为34903.27亿元。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相关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部分企业归属口径有所变化,指标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6)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深圳海关;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7)居民消费价格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