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深府〔2023〕13号)要求,深圳市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深圳市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6月8日,成立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各级均建立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进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1.7万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科学反映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质量,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普查
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结合深圳经济发展特点,在普查实践中不断探索,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在方法运用上,市经普办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对全市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清查,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市经普办利用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科学运用行政记录及外部大数据加强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切实提高普查工作处理效能。
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普查全面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普查过程质量检查,压实压紧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坚持随报随审,强化数据质量监测分析,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市经普办组建抽查组对各区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对部分普查小区进行登记规范性和主要指标核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我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国家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深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30.29万个,与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51.3%;个体经营户71.25万个,增长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