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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深圳市统计局部门预算

文章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5-07-03 人工智能朗读:

第一部分 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各类统计制度,指导、协调各区、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基本单位统计、基本单位普查以及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环境、人口等各类统计任务,组织实施本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依法治统和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统计局系统包括市统计局本级、市统计计算中心、市统计普查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111人,实有人数98人;离休1人,退休45人。具体如下:

  1.市统计局本级编制数67人,实有人数57人;离休1人,退休4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均为定编车辆。

  2.市统计计算中心编制数25人,实有人数23人;无离休人员,退休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3.市统计普查中心编制数19人,实有人数18人;无离休人员,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为定编车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统计局系统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以改革为龙头,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2.以GDP核算为重点,促进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的完成;3.以优化工作环境为方向,大力推进依法统计;4.以企业统计员为重点,强化基层基础建设;5.以完善部门统计工作为抓手,壮大政府统计力量;6.以建立健全统计数据体系为目标,推动统计工作的“大数据”化;7.扎实做好三经普资料开发工作 。

第二部分 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收入5801.48万元,比2014年增加614.3万元,增长11.8%,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611.48万元、上年结转190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1.根据国家、省和市要求,我局2015年新增四个统计调查项目,相应增加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按照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历年结转政府采购(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需列入部门预算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支出5801.48万元,比2014年增加614.3万元,增长11.8%。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市统计局本级4787.52万元、市统计计算中心654.8万元、市统计普查中心359.16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1616.04万元、公用支出 58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8.79万元、项目支出3206.8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1.根据国家、省和市要求,我局2015年新增四个统计调查项目,相应增加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 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纳入本年预算,增加财政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市统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市统计局本级

  市统计局本级预算4787.5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18.14万元、公用支出490.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8.7万元、项目支出3010.53万元。

  (一)人员支出1018.1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90.1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8.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

  (四)项目支出3010.53万元,具体包括:

  1.统计调查业务1825.0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零住餐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重点服务业等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劳动、文化、社会、科技、资源、环境、信息化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业务、专项统计调查业务及普查业务。

  2.统计管理业务772.05万元,主要用于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统计法制工作能力建设,营造良好的网上直报环境,确保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及组织实施编印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统计数据资料,进一步充实完善统计年鉴、宏观经济月报、统计概要、统计公报等资料,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工作等。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37.9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4.严控类项目3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5.预算准备金4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二、市统计计算中心

  市统计计算中心预算654.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56.98万元、公用支出5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93万元、项目支出168.17万元。

  (一)人员支出 356.9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5.7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9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

  (四)项目支出168.17万元,其中统计管理业务116.92万元,主要用于各专业统计报表及其他统计资料的管理支出;信息化系统维护4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网络平台建设与日常维护支出;严控类项目3.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三、市统计普查中心

  市统计普查中心预算359.1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40.92万元、公用支出4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16万元、项目支出28.1万元。

  (一)人员支出240.9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3.9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1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

  (四)项目支出28.1万元,其中统计调查业务27.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的横向和纵向业务联系、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的管理、更新及维护工作;严控类项目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第四部分 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2015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按总投资预算作为虚拟指标下达单位,便于招标采购需要,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据此,2015年市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虚拟指标)部分共计127.65万元,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111.72万元,指标剩余15.93万元。剩余经费指标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申请安排,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问题。

  同时,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控制年度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5年部门预算中新增安排了“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市统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统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69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6.8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31.57万元,与2014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33.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33.12万元,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56.84万元。预算减少主要是车改后我局公务车保有量由原来的16辆减少为6辆。